全面建立系統完善的服務標準體系,涌現一批有影響力的專業品牌,財政支持和資金投入穩定增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建立健全監督評估機制,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擴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延長緩繳期限(一)《關于部分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遼人社辦〔2022〕22號)確定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等5個特困行業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14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修訂了《納稅信用高級別納稅人激勵措施清單》(附件1),現予以公示。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后,仍從事靈活就業的,享受期限可延長最多不超過6個月,具體期限由各市根據實際確定。
加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金融服務,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和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措施,通過貸款展期、續貸、應急轉貸、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保障信貸穩定性,積極為企業紓困幫扶,做到應延盡延,延期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年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確保“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結合遼寧實際,提出如下舉措。
延續執行失業保險保障階段性擴圍政策,今年底前繼續向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向參保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三是提高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符合條件的地區可從60%提至最高90%;允許地方再拿出4%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并向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綜合考慮經濟運行和稅費政策變化等因素,合理預測收入規模。嚴禁將財政收入規模、增幅納入考核評比。嚴禁將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和經營服務性收入等不屬于一般公共預算范圍的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核算。
為全面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提高,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和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財稅[2010]10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129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存量房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遼陽市稅務局委托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我市存量房市場價格進行全面的調查和評估,并對存量房交易評估系統中存量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進行調整。
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為加快全市投資基金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投資基金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產業轉型升級、城市更新等領域的重要功能,促進區域金融中心建設,根據國家關于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提高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比重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意見如下:
省政府負責戰略謀劃和政策引導,屬地市政府負責提供辦公及科研場所、基礎設施、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出臺人才、項目、稅收等方面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科研生態環境。
為進一步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鼓勵企業加快復工復產、滿產擴產,促進全市經濟快速回升向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2022]9號),現就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減免房屋租金相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稅務機關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即辦類涉稅事項,應即時辦結。納稅人辦理稅款繳納的,需在主管稅務機關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繳稅款。
為消除新冠疫情對我市正常生產生活造成的不利影響,減輕群眾購房負擔,滿足住房需求,經研究,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由5年調整為2年。
受疫情影響,經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商定,將我省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征繳期調整至5月1日開始,請廣大繳費人及時繳費。
中國資產評估準則體系經過多次修訂,日趨完善,涉及資產評估行業的多項政策文件已陸續出臺,為進一步服務會員、便捷查找行業相關政策文件,省評協整理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印發的評估行業準則及相關材料。
同步受理涉稅咨詢。“東北三省一市”稅務機關均可受理其他三地納稅人、繳費人的稅費咨詢業務。政策咨詢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一線通答”, 業務咨詢通過辦稅服務廳銜接實現 “一站式服務”。
對防疫費用給予補貼。對零售、餐飲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員工核酸檢測費用支出按照不低于50%比例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及各區、縣(市)政府)
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6個月。(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提高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在政策規定期限內,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各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對中小微企業實行“減額增次,隨購隨用”交費政策。對于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且電力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經向電力公司申請,可協議選擇非預付方式按期足額交納本月電費。
遼寧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對照中央出臺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進行了政策梳理,編寫了這本《遼寧省企業所得稅納稅服務手冊(2022版)》,旨在讓政策紅利精準直達市場主體,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為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稅務力量,向黨的二十大獻禮。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進一步推動我市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落實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
除省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及本市市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以外的在各縣(市、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由各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022年1月~4月屬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29日。2022年1月~4月屬期工傷保險費征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29日。
為支持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等文件,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對全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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