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身份企業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的,其他企業不能重復使用。“僵尸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不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的不得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
為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落實落細國務院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做好“六穩”工作,完成“六保”任務,確保全省經濟在二季度企穩發力、全年穩中有進,全力完成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做到“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制定本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全面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32號)要求,從紓困資金支持、減稅降費、金融政策支持、房租減免、用電保障、擴大市場需求、強化服務等方面,全力幫助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穩定就業崗位。
受疫情影響企業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2023年1月份起恢復足額、正常繳存,并匯(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企業申請緩繳時,應與職工協商一致,提出緩繳和匯(補)繳方案,明確匯(補)繳的具體時間和金額。企業申請緩繳期間,視同單位及職工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不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第36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聯合制定了《甘青兩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予以發布。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精神,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轉發你們,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抓好落實。
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各地學習試點地區取得的經驗,立足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大膽探索,構建特色鮮明、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招引遴選高質量工業項目落地。
省級財政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補,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新認定省級科技創新型企業給予5萬元獎補。鼓勵市(州)、縣(區)配套相關支持政策。
主管稅務機關應將公告內容及時告知試點納稅人,說明核定扣除標準的延續變化情況。新試點納稅人應自公告實施之日起,將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按規定填報《農產品核定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匯總表)》、《投入產出法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等申報表附表。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圍繞高頻應用場景和企業群眾普遍需求,對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作出了全面系統的安排部署。
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提出申請。如有省級機構的,需由省級機構將全省本系統內符合條件的群眾團體資料收齊后統一提出申請。
嚴把審批關口。嚴格審批制度和審批程序,對不具備相應條件、未繳清相關稅費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嚴禁違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蘭州市稅務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研發支出輔助賬(2021版)填寫指引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轉發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甘財稅法〔2019〕17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納稅人留抵退稅與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不可同時享受。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或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如需變更享受政策,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全部繳回退稅款后,按規定適用相關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聯合起草了《甘青兩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執行參考基準(征求意見稿)》。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完成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服務系統三期建設,優化再造業務流程,加快構建移動端服務體系,實現創業擔保貸款、土地增值稅免稅等更多政策業務在線辦理,推動“不來即享”向社保費、非稅收入等領域拓展,讓更多惠企政策直達直享。
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應當擁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具備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其所在單位或所屬組織同意其參與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進一步推廣“馬麗工作室”為民服務相關經驗做法,引導各地建立解決納稅人繳費人急難愁盼問題機制,讓廣大納稅人繳費人真切感受到稅務部門便民為民的真心真情,推動形成征納雙方互相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
為支持全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的規定,現將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公告如下:
2022年3月底前完成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惠企政策“不來即享”服務平臺升級運行,進一步推動惠企政策“不來即享”,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和紓困解難。
創業孵化基地的建設,可依托各類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特色園區(含工業園和龍頭企業等),充分利用其現有基礎設施、閑置廠房、場地、樓宇等,經過建設或改造,使其成為孵化小企業的場所,以降低孵化基地的建設成本。
電子稅務局辦理。甘肅省電子稅務局提供“我要辦稅”、“我要查詢”、“互動中心”、“公眾服務”等業務辦理功能,常見涉稅業務均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詳情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電子稅務局瀏覽。
2022年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按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的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建立全省統一的醫療救助基金管理制度,積極推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一致,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率。強化醫療救助基金預算管理,落實醫療救助投入保障責任,健全醫療救助基金財政專戶和支出專戶,專款專用,確保醫療救助基金安全運行。
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要求,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指定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為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受理部門,請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納稅人在法定申報期內將申報表等納稅資料寄往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和《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甘肅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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